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
四川省优秀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白江工作站副主任
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盟成都市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学会理事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观察员
陈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涉法纠纷和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着重研究法律顾问及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连续四年被当地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执业理念:
忠于法律 诚信服务
勤勉尽责 维护权利 和谐社会
1、对律师要实话实说
要律师全心全意的作出有力的辩护,必须对律师说真话,不能只说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千方百计的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更有甚者,还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律师。其实这样是对自己不利的,而且会造成败诉可能。
2、不上公堂也应聘请律师
有些人认为请律师就是为了打官司,其实不然,有很多非诉讼的法律事务都可以聘请律师来代理。如:代理调解、仲裁,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服务等。
3、聘请律师应有的放矢
律师的水平各有高低。有的律师基本功扎实,经验丰富,思维敏捷,看问题全面,口才锋利,善于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有的在某一领域有其专长。因此聘请律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法律事务普通律师也能胜任的。需要指出的是,律师没有颠倒黑白,改变事实的能力。
版权所有 ◎ 四川志宽律师事务所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8-83665118 备案号: 蜀ICP备2022031198号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766号三楼(青白江家乐福旁,瀚城国际3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