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
四川省优秀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白江工作站副主任
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盟成都市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学会理事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观察员
陈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涉法纠纷和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着重研究法律顾问及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连续四年被当地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执业理念:
忠于法律 诚信服务
勤勉尽责 维护权利 和谐社会
一、人身伤害案件刑事自诉代理
1、代为调查取证(伤害案件的事实)。
2、代为刑事立案。
3、代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4、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代理
1、代为调查取证(财产情况、赔偿主体)。
2、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
3、依据事实与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草拟和审核赔偿协议
协议赔偿是人身损害纠纷的一个重要依据。
赔偿协议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
避免因赔偿协议约定不完整,
不规范所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四、人身伤害案件调查取证
1、调查对方住所地。
2、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3、调查对方其它财产情况。
4、调查赔偿主体资格。
五、人身伤害案件法律咨询
1、分析责任。
2、确定赔偿主体。
3、赔偿项目。
4、赔偿数额。
5、争议的解决方法。
6、确定案件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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