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
四川省优秀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白江工作站副主任
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盟成都市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学会理事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观察员
陈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涉法纠纷和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着重研究法律顾问及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连续四年被当地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执业理念:
忠于法律 诚信服务
勤勉尽责 维护权利 和谐社会
交通事故:
1、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2、代为参与交通事故的谈判和调解;
3、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4、代理委托人提起、参加交通事故的诉讼;
5、代理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事务。
6、交通事故诉讼赔偿金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金包括: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财产损失费,鉴定费等。
交强险(不分责任)赔付限额:
医疗费18000元,伤残赔偿金180000元,财产损失费2000元。超出以上限额部分用三者商业保险分责任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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