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
四川省优秀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白江工作站副主任
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盟成都市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学会理事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观察员
陈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涉法纠纷和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着重研究法律顾问及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连续四年被当地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执业理念:
忠于法律 诚信服务
勤勉尽责 维护权利 和谐社会
2023年5月22日,成都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四川志宽律师事务所张永锋律师送来锦旗,感谢张律师为公司挽回了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案件起因:
成都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阎某某与莫某某合伙经营的宠物医院装修,装修完成后阎某某与莫某某却以其内部存在合伙纠纷为由互相推诿不支付装修款。无奈公司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张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与公司负责人反复沟通并收集相关证据,提出诉讼策略,2020年9月张律师代理当事人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阎某某支付公司30余万元的装修款。
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当事人要求支付增项部分工程的费用,张律师认为该部分费用对方应当支付。为此,张律师代理当事人于2021年1月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定增项部分确系漏判。故判决由阎某某向当事人支付装修款60余万元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阎某某并未按判决支付款项,张律师又代理当事人于2022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历经一年多的执行,张律师不断与法院沟通、衔接,并四处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023年5月,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终于将所欠装修款履行完毕。
当事人有感于张律师精湛的业务能力及其对当事人的认真负责,主动到律所为其赠送锦旗。
版权所有 ◎ 四川志宽律师事务所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8-83665118 备案号: 蜀ICP备2022031198号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766号三楼(青白江家乐福旁,瀚城国际3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