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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应该如何处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结婚登记就同居的,就是非法同居。

1、 离异后,双方都没有再结婚的,且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又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如果一方起诉,那么应当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2、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双方,一方要求解除关系,经过查证确实属于非法同居的,应判决解除。

3、 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已经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以及双方过错的程度来合理的安排。

4、 解除非法同居,对正在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应有木方进行抚养,如果父方有抚养条件,且母亲同意的,那么则由父方抚养。子女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那么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

5、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的财产进行处理。

6、 解除非法同居,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的疾病没有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对于财产的继承,可按照《继承法》中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辅助的具体情况来处理。

不论如何,一些合法夫妻之间有的权利非法同居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希望朋友们能够确实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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