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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规定了以下期限: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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